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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东市公布首批重点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名单

来源:北国·辽宁日报 2022-04-27 22:29:25 点击:

丹东市保供专班从全市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中优选11家辐射面大、配送能力强、防控措施到位的粮油企业、连锁商超、物流配送企业、药品企业等作为首批重点生活必需品保供单位。下一步,还将陆续扩大保供企业范围,全力保民生、保生产运行,保特种需求。

此外,记者从丹东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,疫情防控期间,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行为,对经营者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吊销营业执照。

丹东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,发现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,可及时拨打市民热线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。

哄抬价格适用商品范围:日常生活所需的米、面、油、肉、蛋、菜、奶等民生商品;口罩、消毒杀菌用品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护和防疫用品;与基本民生商品及防疫物资有关的运输服务、交易平台配送服务、摊位租金、交易手续费等;生产商品所需的相关原辅材料。

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稳定,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,丹东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相关经营者,疫情防控期间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线上、线下所有交易渠道销售的相关商品和服务,超过以下规定进销差价率的,属于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:一是进销差价率超过经营者所在地区疫情开始之日前7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、有交易证据的同一商品或者同类商品最高进销差价率的;二是经营者所在地区在疫情开始之日前7天内,未实际销售过同一商品或者同类商品或者实际销售情况无法查证的,进销差价率参考同时期该经营者周边(或者同类)市场同一商品或者同类商品至少3个经营者的平均进销差价率,进行合理确定。

记者 : 王卢莎

编辑 : 邢宇   审核 : 李峥嵘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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